TRAVEL CLAIMS
旅遊保險索賠
以下部份所提供的理賠資訊只作一般參考之用,實際理賠程序必須依據載於有關保險單上的特定條款、細則及不保事項為準。
如有查詢,請電郵或致電給我們及保險公司。
申請索償下列項目時,一般所須檔 :
人身平安險/醫療費用及傷殘/急病身故索償:
(1) 警方或意外事故報告。
(2) 醫生/醫院發出之傷殘證明正本(如適用者)。
(3) 醫藥收據(必需注明病因)。
(4) 死亡證/遺體處理文件證明(如適用者)。
個人行李及財物索償:(1) 關於「失竊」:
24小時內需在當地報案及提供警方報告。
損失物品單據正本。
(2) 關於「運送途中遺失或損壞」:
航空公司或托運人報告證明文件。
損失專案單據正本。
修理費用之收據。
(3) 關於「被劫而損失現金或遺失證明文件」:
24小時內需在當地報案及提供警方報告。
補領證件費用之收據正本。
個人責任索償:
(1) 如發生任何可能導致索賠的損失或意外時,必須立即通知本公司。
(2) 未經得本公司同意下,被保險人不得向受牽涉的第三者承諾或達成任何和解協定。
索償手續及注意事項
18歲以下兒童可獨立投保單次旅程計劃(兒童保障維持不變),惟需繳付成人保費及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簽署投保書。
所有意外受傷或疾病必須先於香港以外地區接受當地認可醫生的第一次治療。
自保險單生效後,不可以申請退還保費。(全年保期計劃除外)
除上述「個人責任索償」特別規定者外, 每項索償必須在保險有效期屆滿後30天內向中國太平保險(香港)有限公司申請並提供護照、簽證或其他旅遊檔副本、其他有效證明檔,包括醫院、醫生、警方、航空公司及有關機構的詳細報告。
* 此網頁只作一般性簡介,有關條文細節,應以保險單為準。
主要不承保項目
醫療費用:
在本港醫治之醫療費用(回港覆診費用除外);
非必要之醫療、手術或住院費用;
私家病房的額外費用;
外遊目的在於治病之醫療費用:
牙科護理或治療 (因意外導致必須的緊急治療除外)。
個人行李及個人財物:
易碎或易破物品之損毀;
因遭海關或其他有關部門扣留或充公而引致之損失;
正常損耗或價值本身折舊;
缺乏看管之情況下遺失;
電腦設施、軟體及其附件。
行程延誤:
因被保險人遲到機場、碼頭或車站所導致之延誤;
在被保險人投保前該旅遊點已存在之罷工或工業行動。
取消縮短旅程:
因經濟問題或不願成行。
家居爆竊:
因使用任何或複製鑰匙;
因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之鹵莽或故意行為而導致或助長之損失。
個人責任:
任何責任損失或索償已由任何其他保險公司或第三者支付;
任何責任損失或索償如被保險人或其授權代表已承諾責任或達成任何協議或和解,而事前並無知會本公司及取得本公司之書面同意;
任何故意、惡意或非法行為引致的責任;
屬於被保險人或由被保險人信託保管支配之財物;
使用或操作車輛、飛機或船隻;
刑事訴訟的法律費用。